《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辦法)近日已正式施行。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負責人21日就該辦法回答了關鍵字排名記者提問。
  該負責人稱,消費者住商在進行投訴時,可以通過郵寄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,也可通過電話、面談方式提出。
  根據辦法,不予受理的事項主要有:一是投訴事項不屬於保險消費投訴的;二是投訴事項不是保險消費者本人或其受托人西裝外套提出的;三是投訴事項不屬於接收單位負責處理的;四是在保險消費投訴處理期限內,保險消費者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訴的;五是本單位已作出投訴處理決定,保險消費者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訴的。
  對於受理的保險消費投訴事項,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,情況複雜的,應在受理之日起9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;對於受理的保險消費投訴事項,保險機構、保險中介ARMANI機構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。但有兩種例外情形,一是對於事實清楚、爭議情況簡單的投訴,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;二是對於情況複雜的,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五種保險消費投訴事項不予受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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