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安全領域問題層出不窮,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、階層衝突的急劇激化,國內外日趨複雜的形勢都在呼喚一種全新的“大安全觀”,來主導國家安全決策體系,維護主權利益與保障民生安全兼顧。
  陳竹沁
  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改革藍圖中,“國家安全委員會”以32字篇幅,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。
  十幾年來,眾多學者建言,三代領導人醞釀,國安委的“大國夢”終於落地。
 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全會後作出說明,“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,加強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,已是當務之急。”
  有多急?每個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。
  釣魚島問題、南海問題,中國周邊亂象叢生;恐怖主義、太空安全、網絡安全,新型安全領域問題亦層出不窮。
  再加上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、階層衝突的急劇激化,國內外日趨複雜的形勢都在呼喚一種全新的“大安全觀”,來主導國家安全決策體系,維護主權利益與保障民生安全兼顧。
  “大安全”需要“大戰略”,這也是“大國崛起”的必然要求。
  建立國家安全決策體系的長效化機制,提前進行戰略風險研判,制定具體的應對戰略和政策選項,是題中應有之意。唯有如此,國家才可能在重大突發安全事件中作出快速反應。
  用習近平的話來說,“我們的安全工作體制機制還不能適應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。”
  “九龍治水”是行政管理體制中的弊病,國家安全領域也不例外。
  在現行體制下,涉及國家安全的部門眾多,軍隊、公安部、外交部、國防部、國安部、商務部,還有司法部門等。
  這些安全管理主體分散,各司其職、各負其責,存在信息分散、溝通不暢、條塊分割的現象,嚴重制約和影響了國家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。
  此前,中國不乏設置各種中央及國務院層面的議事協調機構嘗試。
  這又可以列出一張長長的名單:國防動員委員會、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、國家減災委員會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、國家防震抗災委員會、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、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、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、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、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……
  從實際效果來看,議事協調機構過多、過雜,安全管理的職責交叉、重疊且權威性不足,本身又造成了新的無序局面。
  即使是專司國家安全議事協調工作的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,其局限性也較為明顯。
  該小組於2000年9月由中共中央組建,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,直接負責統籌協調國家安全工作領域重大問題,辦事機構成員目前均為外交工作背景官員。
  軍事專家岳剛認為,以往安全決策勢單力薄,以外交口主導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負責,面對綜合性的安全威脅,難以將國防、經濟、公安等力量握成一個拳頭,打出組合拳。
  俗話說,“磨刀不誤砍柴工”,在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上,理順關係才能幹好事,加強“頂層設計”正當其時。
  《決定》公佈的一個多月後,1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,研究決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置。
  會議決定,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習近平任主席,李克強、張德江任副主席,下設常務委員和委員若干名。
  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總書記親自掛帥,足見國安委規格之高。加上政治局會議明確其在議事協調機構之餘還是決策機構,表明其位階將遠超其他議事協調機構,當然也包括此前的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。
  羅援少將就建議國安委以“小核心,大外圍”的模式構建:前者領導成員應非常精幹,核心部門應由國家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掛帥;外圍則相對寬泛,與安全相關的部門,諸如國防、外交、經濟、金融、安全、公安以及一些情報機構,這些部門的人員都應涵蓋在內。
 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時殷弘指出,國家安全委員會應該是一個比較靈活的體制設置,今後哪些問題需要國家安全委員會討論,還要看具體的情況。
  領導高配方便國家資源合理配置和整合,討論問題及參與成員機動調配,則使龐大機構有靈活轉身的空間。
  如何將散沙聚攏成塔,國家安全決策體系“塔尖”再造正在進行時。
  “恐怖分子緊張了,分裂分子緊張了,極端分子緊張了。總之,那些企圖威脅和破壞中國國家安全的勢力緊張了。” 去年11月13日的例行記者會上,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這樣評價國安委的設立。
  當然,我們也期待看到國安委設立後的實際震懾效果,同時也不應忽視其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“試金石”的重大意義。
  “頂層設計”能否見效,我們且拭目以待。
  (原標題:國安委:再造國家安全決策體系“塔尖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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